内蒙古独立新型储能电站放电量补偿金额累计突破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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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获悉,内蒙古自治区对全区纳入规划的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累计发放的放电量补偿金已突破2亿元大关,内蒙古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探索储能可持续商业模式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为坚定新型储能电站投资业主的建设运营信心,自治区能源局多措并举大力推动我区新型储能加快建设。2025年3月印发《关于加快新型储能建设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5〕120号),纳入自治区储能规划的独立新型储能电站投产后向公网的放电量,按照一年一定、一定10年的原则实施补偿。建立“放电量补偿+现货价差”双维收益模式,让储能从成本中心变为利润中心。

 

补偿模式明确后,自治区能源局积极督促内蒙古电力公司、国网蒙东电力公司按月向符合条件的储能电站转移支付放电量补偿金。截至2025年上半年,两家电网企业转移支付新型储能电站放电量补偿金额总计20875.16万元。其中,蒙西电网累计向符合条件的新型储能项目支付放电量补偿费用19620万元;蒙东电网累计向符合条件的新型储能项目支付放电量补偿费用1255.16万元。

 

随着内蒙古新能源装机规模不断扩大,新型储能正大步迈向规模化发展,今天的内蒙古已而是一座被世界瞩目的“绿色能量磁场”。在这里,每一阵风、每一束光都被赋予了金融与科技的刻度——政策的风口、场景的风口、资本的风口“三风”叠加,使内蒙古成为储能产业发展的机遇高地。

来源丨人民日报客户端内蒙古频道

2025年8月25日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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