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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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工业大学创立于1946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法、艺七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工科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北京市属高等院校。学校1993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24年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申请考核、硕博连读两种方式。

 

三、招生学科专业目录、报考类别

2025年我校招收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招生学科、导师等信息请参见附件1:《北方工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学科专业目录》。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北京市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学科的招生名额根据科研情况、导师规模、学位点建设等确定,并参考报名、考核情况,在录取时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实际下达的计划数确定。

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考生的档案户籍等执行本章程“十一、档案”相关说明。定向就业:录取前本人须与我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均不转入北方工业大学,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四、报考条件

(一)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国<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人员(获得国<境>外学位硕士学历学位人员,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纸质认证报告正式文件);以同等学力身份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原在职工程硕士等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报考。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已获学士学位者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另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已在所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含)以上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具有已实现转化应用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一项(排名前两名),或获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省部级科技成果奖(排名前五名),或获得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有证书)。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前,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真实材料,由报考学科所在学院进行资格认定,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正式的网上报名。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军队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6.在职人员报考前,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7.在读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如报考博士研究生,无论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均须经硕士定向就业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若考生由于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之间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自负。

8.报考学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北方工业大学在读的2023级和2024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3.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学士学位。

报考时,考生来源选择“在学硕士”,研究生学号必须填写。最后学位选择对应“学士学位”;最后学历选择“大学本科生”。本科学历学位信息须填写完整;硕士毕业信息按照研究生学籍备案表中的信息填写,硕士学位信息无须填写。毕业证书编号填“无”。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无学术不端行为,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已修课程成绩合格,无重修或补考。已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在博士入学之前,若硕士培养计划课程和中期考核不合格,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资格。

6.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在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已表现出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7.申请报考硕博连读的学科与硕士研究生所在的学科原则上应相同。须有两名具有考生报考学科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正高级职称专家对申请人的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做出书面推荐。

 

五、报名

报考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含申请考核、硕博连读)须在规定报名期限内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2025年1月20日—2025年3月31日。

2.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3.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博士研究生报名费为200元/人。考生完成网上报名、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后,须网上支付报名费200元,否则志愿无效。有效报名信息只限一条,请勿重复交费。

4.网上报名具体说明请参见附件2:《北方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考生报名须知》。

 

(二)申请材料及提交要求

1.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网上支付后,应尽快(最晚应于4月10日前)将报名材料送交(邮寄)、发送至我校相应学院。纸质版材料截止时间以交寄邮戳时间为准,电子版材料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纸质版材料接收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北方工业大学博远楼352,接收人:牛老师,联系电话:010-88803005,电子版材料接收邮箱:niuyijie@ncut.edu.cn。

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纸质版材料接收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北方工业大学博才楼212,接收人:蒙老师,联系电话:010-88802975,电子版材料接收邮箱:mengxj@ncut.edu.cn。

对逾期未收到报名材料的考生,视为无效报名。

2.考生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如下: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此表通过报名系统生成,由考生下载。表格最后一页最后一栏考生须签字承诺。最后一页“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仅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需要填写。

(2)《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此表,仅硕博连读考生提交,请参见附件3:《北方工业大学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3)现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A4幅面同一页)

(4)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博连读考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

已获得硕士学历、学位考生:提交硕士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有关学籍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认证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

如获国(境)外学位,须提供相应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录取当年入学前方可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考生,须提供国(境)外高校近期成绩单或者在读证明。

(5)本科生和硕士生阶段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或原件保存单位公章)

(6)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已获得硕士学历、学位考生)或初稿(应届硕士毕业生)

(7)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不少于 3000 字)

请参见附件4:《北方工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科研计划书》。

(8)可体现申请者科研能力、学术成果的支撑材料

如学术论文、论文引用情况、参与课题、科研成果、出版著作、专利证书、获奖情况等。论文要有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及论文内容,已被录用的论文请提供录用证明及论文稿。

(9)英语能力证明材料

申请英语水平考核免考的考生请务必提供满足免考条件的证明材料。

(10)专家推荐书

两名与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手写签字,请参见附件5:《北方工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家推荐书》。

(11)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提交单位同意全脱产报考的相关证明

(12)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报考条件提供的其他论文和证书等材料

(13)招生学院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报考材料纸质版,由考生添加封面和目录页(请参见附件6:《北方工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报名材料封面及目录》),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专家推荐书》无需装订)。

考生须准备上述报考材料(不含《专家推荐书》)电子版。 电子版中的各类材料应按以上所列材料序号名称进行命名,并将所有材料压缩为一个rar文件,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考生姓名。发送至相应电子邮箱。

 

邮件主题请注明“考生姓名+报考2025博士研究生报名材料”。

 

3.其他说明

申请材料不再退还,请考生留好备份。

招生学院将对申请考生的报考资格、申请材料完备情况等进行审核。未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含不符合报考条件、材料逾期未提交或不齐全等情况)的考生,均视为无效报名。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不论何时一经发现作伪并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同时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处理。

 

六、考核安排

我校博士招生考试实行“申请-考核”制,分为材料审核和复试考核两个阶段。对于非硕博连读考生,进行科研基础审核;对于硕博连读考生,进行初审。

 

(一)科研基础审核

对于非硕博连读考生,在提交申请材料后,相关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学科专家组依据审核标准,对申请者的报考条件、外语水平、学习经历与成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论文情况、考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具备的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进行综合评价,以百分制计分给出“科研基础”得分并填写《北方工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考生“科研基础”评分表》。

考生“科研基础”得分由相关学院进行公示。

 

(二)科研基础合格分数线

对于非硕博连读考生,各学院学科根据考生的科研基础得分情况,划定“科研基础合格分数线”。分数线上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环节。

各学院学科根据“科研基础合格分数线”,确定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名单,并由相关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未达到学科“科研基础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报考学科的复试。

 

(三)硕博连读考生初审

招生学科所在学院组织专家组对所有考生的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及学术水平考核,以百分制给出硕博连读资格初审成绩,择优拟定初审通过名单(成绩须≥60.00 分)。

 

(四)复试

1.资格复审

所有考生须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在复试前提供: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明(往届生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及硕博连读考生持本人学生证;获国<境>外单位学位的考生,持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按招生学院指定方式进行资格复审。

在资格复审时,对本人相貌、学籍或学历学位证书存疑等情况,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加试

对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加试两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加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均为60.00分。加试合格,方可参加复试。

3.复试的组织

复试由一级学科所在学院组织。对进入复试阶段的非硕博连读考生进行“英语水平考核”以及“专业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考核。对进入复试阶段的硕博连读考生进行“英语水平考核”以及“专业英语”、“专业基础”考核。考核以百分制计分,同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考核形式由相关学院学科根据人才选拔要求确定。

(1)“英语水平考核”语种为英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者(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日为录取当年入学前),经审核通过后可以免参加英语水平考核。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50分及以上;

英语专业四级考试60分及以上;

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5分及以上;

托福80分及以上;

GRE成绩310分及以上;

WSK(PETS 5)笔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

“英语水平考核”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记载,不计入加权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英语”考核主要包括专业外文文献阅读与翻译、英语听力及口语等能力的考核。

(3)“专业基础”考核主要考查考生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专业综合”考核主要包括创新意识与科学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学术作风等。

具体要求按照相关学院年度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执行。《北方工业大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北方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科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复试结束后,由相关学院公示复试结果。

 

七、录取

1.依据加权总成绩进行录取。各学科根据考生加权总成绩和报考导师招生名额,结合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人选。非硕博连读考生与硕博连读考生分别排序。

若出现考生加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非硕博连读考生按照专业综合、科研基础、专业基础、专业英语的优先顺序,硕博连读考生按照专业基础、专业英语的优先顺序,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人选。若考生各部分成绩均相同,由学科专家组确定拟录取人选。

2.非硕博连读考生加权总成绩=[(科研基础成绩+专业英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1/3×60%]+(专业综合成绩总分×40%)。

硕博连读考生加权总成绩=专业英语成绩×30%+专业基础成绩×70%。

3.学院对考生的考核记录、考核成绩和导师招生名额进行审查无误后,公示复试结果(含通过复试考生名单),并将复试结果报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初审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予以拟录取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4.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材料弄虚作假;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英语水平考核”不合格;复试“专业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环节有成绩低于60.00分者;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体检不合格。

 

八、体检

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制和学费

普通招考的博士研究生标准学制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标准学制为6年,最长修业年限8 年。

 

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年。学费按照每学年学费标准缴纳,总学费按照学制收取。

 

十、奖助政策

有关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对象、覆盖范围、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依据国家、北京市及北方工业大学关于奖学金评定的相关办法执行。考生可登录北方工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网站学生事务栏(https://xsgzb.ncut.edu.cn/xssw.htm)查询有关信息,咨询电话010-88803216。

 

十一、档案

1.非定向就业新生:在入学报到前必须将符合相关规定的人事档案(原件)转入学校。否则,学校视不同情况按照放弃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处理。户籍所在地为京外的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学生毕业(结业、肄业)后,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办理就业手续。

2.定向就业新生:学校不接收其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工资、医疗、福利等待遇由定向就业单位负责。

 

十二、住宿

学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安排住宿(工作单位在京的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工作单位在京外的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校提供第一年的住宿)。住宿实行收费制,所有住宿的博士研究生均须交纳住宿费。

 

十三、其他事项

1.考生应使用现用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报名。为确保考试和入学身份核验无误,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身份信息在入学时应保持与报考信息一致,期间切勿变更。

2.考生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明确个人报考意向,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读博士研究生如申请报考,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放弃原学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如报考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同时被我校和其他招生单位录取,请在学校规定的时间之前告知我校,以免影响本人录取。

5.新生入学参加入学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真题。

7.若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网站。

 

十四、联系方式

1.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邮编:100144)

Email:ncutphd@ncut.edu.cn 电话:010-88802005

2.招生学院联系电话: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区号:010)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牛老师

88803005

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

蒙老师

88802975

附件1:北方工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附件2:北方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考生报名须知

附件3:北方工业大学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4:北方工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科研计划书

附件5:北方工业大学报考2025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家推荐书

附件6:北方工业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报名材料封面及目录

 

           北方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25年01月

2025年1月20日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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