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有关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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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开展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统一公开招聘的中心直属事业单位共7家,招聘岗位9个,招聘人数19人。招聘单位简介、招聘岗位信息详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有关直属事业单位简介》(附件1)、《岗位信息表》(附件2)。

 

二、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当年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符合应聘岗位专业要求,具备与拟聘用岗位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

6.符合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条件。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党籍、公职的;(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仍在禁考期)的;(3)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5)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二)不同类型应聘人员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应届毕业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定向生、委培生,含处于择业期的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一般应于2025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其中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户口(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京外生源须符合人社部有关在京落户要求,应届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2.博士后出站人员:进站时间已满18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一般应于2025年9月底前出站。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3.社会在职人员:一般应于2025年9月底前入职报到。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应具有北京市户籍。

4.留学人员:一般应已取得或将于2025年9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认证。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其他岗位条件见《岗位信息表》(附件2)。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限报1个单位、1个岗位。应聘人员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以“个人姓名+联系方式+应聘岗位+学校+专业”命名文件后,连同身份证(正反面)、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主要研究成果或代表作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各招聘单位指定邮箱(见附件1)。

报名日期截止至2025年1月19日。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

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应聘人员已经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所对应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目录为教育部公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招聘单位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确认应聘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审查后由招聘单位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符合条件人员笔试时间、地点等,未通过者不再通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即时终止其应聘进程。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达到1:5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开考。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采用现场纸笔考试形式,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部分岗位笔试有英语测试内容(见附件2)。

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如有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未达到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面试前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根据资格复审通知准备所需材料。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依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意向人选,进入下一环节。如末位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意向人选。部分岗位面试有英语测试内容(见附件2)。部分岗位对通过面试的意向人选进行适岗考察,时间为2周,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适应岗位要求,具体考察内容由招聘单位决定。

(四)学术水平评议

按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有关招聘工作要求,对研究所和中国国际发展知识中心、信息中心研究岗位人员意向人选进行学术水平评议。学术水平评议采用论文评阅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意向人选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质、理论基础、研究能力。通过学术水平评议的,可以列为考察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适岗考察、学术水平评议结果,以及人岗相适等因素,每个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进行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按照有关规定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或学校,全面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健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查阅考察人选干部人事档案。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或放弃该岗位招聘。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公开招聘结果在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聘用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当年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人事局

2024年12月31日

2025年1月2日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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