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国开投征集280Ah、314Ah储能电芯供应商:要求出货量超10GWh
11月26日,江苏宿迁经开区管委会发布宿迁国开投资控股集团物资供应有限公司储能电芯供应商征集公告,公告显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现公开征集具备生产280Ah、314Ah等型号储能电芯供应商名录备案,具体付款方式待每个项目开始前双方另行商定。
要求电池供应商2023年至今电芯出货量达到10GWh以上,且投标人所使用的锂电池单体自2023年至今累计不低于1GWh磷酸铁锂电芯的储能系统直流侧项目业绩。
据悉,宿迁国开投资控股集团物资供应有限公司的股东宿迁国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宿迁市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的企业。
原文如下:
宿迁国开投资控股集团物资供应有限公司储能电芯供应商名录征集项目征集公告
为集团的各采购人在选择供应商企业时,更高效、快捷,进一步满足项目实际需求,规范公司自主采购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储能电芯供应商名录备案,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宿迁国开投资控股集团物资供应有限公司供应商名录征集项目-储能电芯
二、采购内容简介
根据公司项目实际需求,公开征集具备生产280Ah、314Ah等型号储能电芯供应商名录备案,方便我公司项目高效、快捷的推进项目建设。
三、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待每个项目开始前双方另行商定。
四、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具备以下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含相关业务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基本资格要求条件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生产、制造或供应等与采购货物相同或相近的货物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所提供的货物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电芯生产厂家,参与本次投标所使用的锂电池单体应具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通过GB/T 36276-2023认证。电池供应商2023年至今电芯出货量达到10GWh以上,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所使用的锂电池单体自2023年至今累计不低于1GWh(须磷酸铁锂电芯)的储能系统直流侧项目业绩。
3.投标方应具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四)提交材料要求
1.请将所有提交材料加盖公章后按附件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XX项目。发送至邮箱,邮箱:3783974550@qq.com 。
2.前来备案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备案资格。
五、备案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其备案资格;已经签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协议:
(一)恶意串通谋取合同成交的;
(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备案或者合同成交的;
(三)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四)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五)备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六)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备案资格或者被解除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人的任何储能电芯供应商名录的备案。
六、其他说明
1. 国开物资供应公司征集供应商备案工作长期开展,随时接收报名,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原则上每三个月组织一次集中材料审核,材料不符合的拒绝备案。审核满足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列入考察名单,组建专家组(考察组)进行考察。通过对供应商实地考察,全面和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技术能力、产品成熟度、应用情况、产能规模等,并现场对供应商各项能力评定;考察通过的供应商视为备案成功。
2. 申请合格的供应商,须向国开物资供应公司交纳履约保证金5万元;拒绝交纳的,不组织进行考察,视为放弃其备案资格。
3.备案后的供应商,应根据物资供应公司需求参与竞争。物资供应公司根据业务需求订单设置与之匹配的业绩、资质、品牌等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采用直接选定、二次竞价、顺序轮候等方式成交确认。
4.备案合格供应商随时可以随时申请退出,申请后将退还履约保证金。
5.采购人将建立供应商管理制度、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备案供应商清退。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宿迁国开投资控股集团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月昌、仝小雪
联系电话:0527—88851232
来源|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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