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招生 | 天津大学储能科学与工程研究院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办法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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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天津大学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储能科学与工程研究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招生办法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通过“申请—审核”方式报考天津大学储能科学与工程研究院2025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二、申请条件

基本要求:符合《天津大学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条件。

 

三、学习年限及学费

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学费按照《天津大学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执行。

 

四、奖助学金

按照《天津大学 2025 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规定执行。 

 

五、申请审核程序

A 申请阶段

报名时间和报名流程等按照《天津大学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申请流程执行,请特别留意报名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信息,逾期不补。

储能研究院预计在2025年4月开展普通招考博士招生工作。

1.资格审查

储能研究院成立“申请材料初审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并对申请者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培养潜质、综合素质能力等进行评价。审核材料拟定为:

(1)本科、硕士阶段学习经历与学业成绩(例如排名等);

(2)考生在所报考学科领域的突出成绩、科研能力及学术水平 等(例如已取得科研成果,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已公布的专利等);

(3)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生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培养 潜质、综合素质能力等证明材料;

(4)符合学校 2024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规定和要求的 相关证明材料。

2.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拟定于2025年4月考核期间携带提交博士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1)-(14)项(具体详见《天津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研究院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后续具体安排届时请关注天津大学国家储能平台网站 http://esse.edu.cn “通知公告”栏目通知。

 

B审核阶段

多元考核 :分为外国语考核和综合考核两个过程

外国语考核办法:

储能研究院拟定将普通招考类学术型博士考生的外国语考核部分(储能研究院外国语考核语种为英语),统一设在各专业组织的综合考核环节,由面试小组对其外国语成绩进行统一认定打分,考核内容为外语的自我介绍和交流。外国语成绩作为多元考核参考项,不计入总分。外国语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考生不得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综合考核办法:

1.考核环节和考核方式:分为三个环节,专业基础、专业综合、 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方式采用学术汇报、专家提问、考生回答问题的考核方式。

2.分值:每一个考核环节的满分均为100分,每位专家根据情况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根据专家打分分数取平均值。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线(60分)的考生均属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并一概不予录取。

3.综合考核总成绩分布:专业基础 20%、专业综合 20%、综合素质与能力60%。

4.综合考核内容

(1)专业基础测试

主要考察博士生申请人对本研究领域主要研究背景、意义和研究问题的总结归纳能力、文献综述整理能力、研究的逻辑思维能力、研究工作的总结和成果发表能力、学术表达能力等。

(2)专业综合测试

主要考察博士生申请人对研究方向选择的判断能力、对研究工作的创造性思维能力、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的规划能力、合理的时间安排能力、学术交流能力等。

(3)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

主要考察博士生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品德、心理素质、思维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研究兴趣爱好等。

5.综合考核成绩评定

考生PPT汇报:围绕硕士阶段的科研课题或主持的重要项目,阐 述研究目的与意义、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及可行性,取得的成果等, 以及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具体时长另行通知。

专家组就PPT所展示的内容进行质询和考核,并根据考生的专业素质、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想品德、团队合作、创新能力等表现,分别考察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素质与能力等,面试专家分别独立给出专业综合测试和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

6.同等学力报考人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和政治理论课,满分均为 100分,成绩须达到合格线(60分)。

 

C 录取阶段

1.录取规则

(1)多元考核任一环节未进入合格线或未参加的考生不予录取(外国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素质与能力);

(2)根据考生报考导师志愿,所报考导师当年没有招生名额或招生名额已满的考生不予录取;

(3)我院不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定向博士生;在职考生可选择报考工程博士(详见当年工程博士招生简章);

(4)根据考生报考志愿,结合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综合素质与能力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综合素质与能力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外国语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2.调剂原则

在充分尊重导师意见前提下,报考导师调剂须经原报考导师、 招生名额未满的调剂导师、考生三方同意,并提交书面申请,相关中心签署意见。如按正常程序未招满时,需首先接受院内调剂,其次接受校内相近学科范围内调剂。

 

六、监督机制

(一)储能科学与工程研究院审核监察小组:

成立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专家审核监察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

(二)拟录取公示

博士生招生工作将遵照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考核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按规定公示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及拟录取名单,接受监督。

为保障招生计划落实以及维护招生的严肃性,拟录取后如放弃拟录取资格请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将报送并制作有关录取资料。公示期结束后提出放弃拟录取资格不予受理,务请慎重。

(三)申诉机制: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或导师,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向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实名、客观提交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研究院进行调查处理。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或不予受理。对于其他相关问题的处理,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电话:022-61119559;

邮箱:esse@tju.edu.cn。 

 

七、其它事项

1.我院通讯方式:

通讯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教育园区内雅观路135号天津大学北洋园校区58楼E区415室

邮编:300350

联系电话:022-61119559

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

Email:esse@tju.edu.cn

 

2.本招生办法由天津大学储能科学与工程研究院负责解释。办法中的未尽事项按照《天津大学2025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3.如发现考生申请材料有造假行为,不论何时,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学习资格。

 

4.有直系亲属报考本研究院博士生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考学科的复试工作。

 

5.如遇政策变化或学校通知,我院招生办法各环节、流程将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做相应调整,请务必关注我院网站(http://esse.tju.edu.cn)以及学校研招网。

 

欢迎报考储能科学与工程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天津大学储能科学与工程研究院

2024年11月

 

2024年11月1日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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