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又一地发布奖补政策!储能最高500万、多级奖励!
9月14日,广东深圳龙华区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其中提出推广应用新型储能技术。加快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液流电池、飞轮等新型储能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鼓励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工商业园区等积极配置用户侧储能系统,对纳入国家新型储能试点的项目,一次性给予500万元的奖励。
对获得市级资助的新型储能示范应用项目,按市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不超过500万元配套资助。
对已并网投运且实际投入500万元以上的电化学储能项目,储能配置时长不低于2小时的,按照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不超过300万元奖励。
已享受过上一等级奖励的,给予差额部分奖励。
加快虚拟电厂建设。鼓励资源聚合商建设资源聚合平台并接入深圳虚拟电厂管理中心参与电网调控,对符合一定条件且并网投运的资源聚合平台,按照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助。
支持在龙华区开展虚拟电厂管理调度示范项目建设,按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助。
原文如下: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的通知
各街道办,区委各部委办,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现将《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4日
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圳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方案》《深圳市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精神,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分类施策的原则,根据《龙华区创建数字能源融合发展先行示范区行动计划(2022-2025年)》《龙华区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等文件,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形成规模领先、创新引领的产业生态体系,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特制定本措施。
一、重点支持机构和领域
本措施适用于已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主要经营地在龙华区,从事新能源领域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本措施重点支持整车制造、电机电控、动力电池、充电设施、操作系统、线控底盘、车规级芯片、自动驾驶软件和算法、数字能源、智能电网、智能光伏、新型储能、氢能、节能降碳服务等新能源领域。
二、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一)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对首次获得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等相关称号的新能源优质企业,按区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相关政策给予不超过2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年产值首次达到一定规模的新能源工业企业,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二)支持新能源产业集聚。对符合一定条件的新能源产业集聚园区,给予园区运营单位不超过2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三)支持举办重大活动。鼓励企业提升品牌影响力,优先以市场化方式筹集资金,开展全球人才、技术、项目等交流与合作,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重点领域高端论坛、峰会、展会等重大活动,按专项审计确认费用的5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助,每年资助项目不超过2个。(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四)支持参加境内外展会。鼓励辖区新能源企业参加展会,助力企业“走出去”找市场。对符合条件的参展企业,按照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相关政策,给予企业每年不超过5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区商务局)
(五)加强重点企业招引。对新招引的新能源领域优质企业,按区招商引资政策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区投资推广和企业服务中心)
三、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六)突破核心关键技术。对上一年通过结题验收的国家、省、市级主管部门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的牵头单位,按上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配套资助,同一单位同一年度奖励合计不超过1000万元。对能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符合龙华区科技与产业发展导向的重大科技项目,可单独组织论证,按规定给予支持。对获得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开办经费资助的,按市级资助金额给予1:1配套资助。上述支持具体依据区科技创新相关政策实施。(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
(七)布局高水平创新载体。对国家级创新载体,按国家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不超过3000万元配套资助。对省、市级创新载体,按省、市级资助金额的50%分别给予不超过500万元配套资助。对区级创新载体,按其非财政资金投入的5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助。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成立的联合实验室,按龙华区内出资方出资金额的50%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上述支持具体依据区科技创新相关政策实施。(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
(八)搭建协同创新平台。对符合条件的协同创新平台,按区科技创新相关政策给予不超过平台建设已投入(不含土地成本等)的50%,最高1000万元的资助。每年资助的协同创新平台不超过3家。(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
(九)加强知识产权和标准体系建设。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新能源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支持企业积极主导参与新能源产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市技术标准、市团体标准、企业产品标准等的制定、修订项目。对知识产权、标准体系建设方面成效显著的单位,按区实施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战略相关政策给予不超过120万元支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
(十)支持技术成果产业化。鼓励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在龙华区开展产业化,按区科技创新相关政策对其成果产业化收入的5%给予最长5年累计不超过800万元的资助。(责任单位:区科技创新局)
支持企业实施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增强产业链关键环节自主可控能力,提升产业发展能级,对获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资助的新能源领域技术产业化项目,按市级资助金额的50%每年给予不超过500万元配套资助。(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四、拓展技术应用场景
(十一)推广应用新型储能技术。加快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液流电池、飞轮等新型储能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鼓励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工商业园区等积极配置用户侧储能系统,对纳入国家新型储能试点的项目,一次性给予50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对获得市级资助的新型储能示范应用项目,按市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不超过500万元配套资助。(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对已并网投运且实际投入500万元以上的电化学储能项目,储能配置时长不低于2小时的,按照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不超过3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已享受过上一等级奖励的,给予差额部分奖励。
(十二)加快虚拟电厂建设。鼓励资源聚合商建设资源聚合平台并接入深圳虚拟电厂管理中心参与电网调控,对符合一定条件且并网投运的资源聚合平台,按照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支持在龙华区开展虚拟电厂管理调度示范项目建设,按项目投资额的2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十三)提升车网互动水平。培育车网融合互动新型产业生态,加大力度开展车网互动试点示范,积极探索新能源汽车与园区、楼宇建筑、家庭住宅等场景高效融合的双向充放电应用模式。对纳入国家试点的项目,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对获得市级资助的车网互动示范应用项目,按市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配套资助。(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加快充电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对面向工业园区、社会停车场、住宅小区停车场等符合一定先进技术要求的车网双向互动示范项目,按照车网互动充电设备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单桩最高不超过8000元。(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已享受过上一等级奖励的,给予差额部分奖励。
(十四)提升综合能源服务水平。鼓励能源服务主体加快转型升级,壮大综合能源服务商。支持公共建筑、连片建筑群、大型工业园区等试点示范应用综合能源管理服务,深度融合能源互联网、分布式能源、集中供冷、安全储能、充电基础设施等多领域技术,实现电、热、冷、气等多种能源协同互济,对实际建设投入500万元以上且节能率10%以上的项目,按项目投资额的1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十五)开展分布式光伏示范建设。支持以碲化镉、铜铟镓硒、钙钛矿等先进光伏技术为载体的分布式光伏应用示范,对获市级资助,在龙华区投资建成且并网的薄膜光伏示范项目,按照市级核定的实际发电量给予最高不超过0.2元/千瓦时的支持,每个项目支持期限不超过3年,同一项目累计支持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十六)拓宽氢能多场景应用示范。鼓励开展液态储氢、固态储氢、氢燃料电池发电等创新技术的研究示范,支持在数据中心、工商业园区、绿色建筑、无人机等应用场景布局氢燃料电池备用电源试点,对获市级及以上资助的氢燃料电池分布式发电示范项目,按市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配套资助。(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推动氢能在交通运输等领域应用推广,开展氢能在公交、冷链配送物流车、拖车、叉车、垃圾转运车等应用示范,对符合条件的燃料电池汽车示范项目按照市级运营补贴的5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配套资助。(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十七)鼓励碳管理服务发展。鼓励低碳认证、碳足迹评价等碳管理服务产业发展,对为区内重点用能单位、碳排放单位、百强企业等碳减排相关单位提供服务的,按服务企业数量、合同金额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十八)支持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鼓励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再生利用项目建设,对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废旧储能电池高价值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按市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配套资助。(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五、附则
本措施由区发展改革局负责解释。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及规定调整的,本措施进行相应调整。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区政府其他同类政策支持的,本措施不重复支持。本措施支持项目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年度预算总额控制。
本措施自2024年9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
推进分布式储能建设!山东发布健全完善新能源消纳体系机制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12月1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完善新能源消纳体系机制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表示,建设省级储能容量租赁交易平台,租赁集中式储能的新能源项目优先纳入年度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分布式储能可以“云储能”方式聚合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享受集中式储能示范项目容量补偿政策。
넶0 2024-12-20 -
出发海外!105MW/105MWh海基新能源电网侧储能集装箱发货啦!
近日,由海基新能源完成配套生产组装的 105MW/105MWh储能集装箱系统正式完工发货,踏上海外征程。
넶0 2024-12-20 -
-
国家电网与阿里巴巴达成AI合作!
今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在京发布“电力知识最全、参数规模最大、专业能力最强”千亿级多模态行业大模型——光明电力大模型。同时,发布会当天,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与阿里巴巴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共建光明电力大模型,携手促进能源电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넶1 2024-12-20 -
智利Colbún公司和特斯拉签订储能电池采购合同
“ 智利能源公司Colbún日前和特斯拉签署了一份电池采购合同协议,根据该协议,特斯拉将为Colbún公司的储能项目提供Megapacks电池系统。”
넶1 2024-12-20 -
-
怦然 “星” 动,星辰STAR750全钒液流智慧储能系统正式发布!
在全球能源版图迎来历史性转折之际,我们站在了变革的风口浪尖。可再生能源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重塑着我们的世界。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星辰新能STAR750全钒液流智慧储能系统应运而生,精心打造“STAR”优势,以安全(Safe)、高效(Top)、敏捷(Agile)、可靠(Reliable)的特点,精准响应风光大规模并网的时代需求,对现代能源利用需求进行了深刻诠释和实践。
넶4 2024-12-20 -
西班牙拨款1.564亿欧元补贴45个创新储能项目,多技术齐驱能源变革
西班牙生态转型部已为45个创新储能项目拨款1.564亿欧元(1.643亿美元)补贴,包括独立储能计划和使用熔盐和固体材料的储热。
넶0 2024-12-20 -
永泰数能交付东莞多个工业园储能项目 助力当地经济发展
近日,永泰数能联合华中新能源向广东省东莞市多个工业园区交付储能解决方案,帮助东莞当地企业削峰填谷,降低生产成本,促进东莞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넶1 2024-12-20 -
纬景储能锌铁液流储能电池技术成功纳入国家《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
为加快先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八部门组织推荐的《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推广目录》)已完成公示,本次推荐技术涵盖了节能降碳、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七大关键领域,共计113项先进技术脱颖而出成功入选。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领域,共有17项技术获得认可,其中,纬景储能的锌铁液流储能电池技术成功纳入《推广目录》,这也是液流电池技术首次进入国家层面的绿色技术推广目录。
넶2 2024-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