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虚拟电厂|河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细则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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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河南能监办发布关于征求《河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细则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提到,积极推动虚拟电厂、可调节负荷资源等参与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可调负荷用户和资源可直接参与市场,也可委托相关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等以签订代理协议的方式参与市场,各方应签订合同明确职责和义务,约定补偿收益方式及违约责任等。

 

市场交易初期,虚拟电厂、可调节负荷资源按照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参与电力调峰市场并优先火电出清。

 

根据当前市场需求,虚拟电厂、可调节负荷资源在低谷、腰荷等时段参与调峰辅助服务。参与交易市场主体应在竞价日09:45前,向电力调度机构申报次日至下一工作日96点分时用电电力预测曲线和相关交易信息(包括可提供调峰辅助服务的能力及时间范围)。遇法定双休日或节假日,需连续申报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竞价日18:00前,电力调度机构完成对负荷侧主体申报数据的校核,组织市场集中出清,发布考虑安全和平衡约束的市场出清结果。各可调负荷市场主体根据出清结果做好相关用电安排,运行日按照出清结果执行,不再参与日内调整。

 

河南电力调峰辅助服务市场的市场主体包括:

 

(一)统调公用燃煤机组,新建煤电机组满负荷试运结束后纳入辅助服务管理范围;

 

(二)满足准入条件的新型储能电站;

 

(三)具备条件的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可调负荷电力用户等;

 

(四)集中式风电和光伏,以及省内10(6)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的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不含扶贫项目),新能源电厂并网后即纳入辅助服务管理范围,低压分布式光伏根据类别性质和市场发展情况逐步纳入。

 

(五)根据跨省跨区电力输送和电力交易情况,结合河南电网运行和调峰实际,逐步将入豫外来电力纳入河南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参与调峰辅助服务补偿和分摊。

 

新型储能电站参与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原则上储能额定功率不低于10兆瓦、连续储能时长2小时及以上(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功率和时长)。

 

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可调负荷电力用户等参与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原则上可调节电力不小于5兆瓦、连续调节时间不低于1小时。

 

河南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的市场主体包括:

 

(一)统调并网发电企业,包括公用燃煤机组或火储机组、集中式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企业(不含扶贫项目,下同);

 

(二)分布式新能源(不含扶贫项目,下同),低压分布式光伏根据类别性质和市场发展情况逐步纳入;

 

(三)电力批发用户、售电公司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等;

 

(四)具有调频辅助服务能力、通过电力调度机构技术能力测试后的独立储能及其他独立辅助服务提供者可参与市场交易。

 

实时深度调峰交易采用“阶梯式”报价方式和价格机制,采用负荷率分段式报价。最小报价单位为0.1元/兆瓦时,报价上限不超过河南省平价新能源项目上网电价。发电机组可根据自身技术能力申报最低调峰下限,调峰下限不得高于发电机组初始额定容量的40%。

来源|虚拟电厂

 
2024年8月30日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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